
发布时间:2025/12/15 14:43:01
发布地:泰富集团
浏览量:68各供应商:
因集团业务发展及管理需求,自2026年1月1日起,将财务结报日由原"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"调整为自然月,即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日。
一、网上对账及电子发票交付时间有所调整,要求如下:
网上对账及交付发票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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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整前 |
调整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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次月5日前 |
次月5日-10日 |
对账及电子发票要求:
请于次月5日-10日间及时在供应商网站确认对账信息
在供应商对账网上进行增值税专用电子发票的登记(2026年2月启用新供应商对账网站,新网站将于2026年1月公布)
将电子增值税发票发送至指定邮箱:hyt@cztfjt.cn,邮件标题格式为:“供应商名称+供应商编码”,并在电子发票备注栏注明“供应商编码”。
付款日由每月的20日之前调整为每月的25日前
如未按规定时间交票并完成对账,逾期顺延至下个月账期结账。
以上要求从2026.2.1起调整
二、过渡时期对账安排
1、2025.11.26-2025.12.25账期
在2025.12.30-2025.12.31间可在供应商网站确认账单
2、 2025.12.26-2025.12.31账期:
在2026.1.5-2026.1.10间可在供应商网站确认账单
2025年12月31前的账单仍在旧供应商对账网站完成对账,2026年1月10日前可将增值税电子发票发送至指定邮箱,请及时完成对账并交付发票。